各有关单位:
结合全省开展的“三打两建”工作,为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、有效,保障工程质量,钢筋重量偏差检测项目从2012年4月1日零时起若未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CMA计量认证、未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管理,其检测报告不得作为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。
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市城乡建委《关于贯彻落实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〉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穗建质[2011]140号)要求,委托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,确保报告的有效性和工程质量。
特此通知。
(此页无正文)
二○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
主题词:质量监督检测通知 |
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|
|